号: 003139067/202601-00091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6-01-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国家出台若干措施优化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发展环境

作者: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1-19 16:19 信息来源:黄山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各类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是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推动者、建设者,优化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发展环境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四个方面提出化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发展环境举措。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坚持分类推进、公平公正,确保各类经营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一方面,指导各地持续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革,优化养老机构经营主体支持政策,明确政府保基本、兜底线、扩普惠职责,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留出更大空间。另一方面,明确在养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等环节,严禁设置与项目实际需求无关、损害公平竞争的限制性条款,杜绝通过“玻璃门”等隐性门槛排斥外地优质养老服务机构落地经营,确保各类所有制、不同地域的经营主体都能公平竞争,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完善政务服务方面:着力提升服务精准度与便捷性,为经营主体提供全周期、全链条指导服务。一方面,明确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依托政务热线、政府门户网站、咨询平台等渠道,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老年人口状况、养老服务设施分布及利用情况、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等内容,帮助经营主体精准研判市场需求、科学规划服务布局。另一方面,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指导服务,建立健全行业培育孵化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资质。通过孵化培育,助力优质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方向发展,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

优化证照办理方面:着力破除部门、地域壁垒,提升服务效能。健全养老服务机构信息联动共享机制,实现登记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共享,打通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减少经营主体重复填报、多头提交材料负担。同时,鼓励各地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养老服务经营主体证照跨区域“一网通办”,探索电子证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效率和经营主体获得感。

支持稳定运营方面:从土地、期限、资金等维度提供支持。一是强化土地要素供给,明确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要结合人口老龄化程度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和银发经济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从源头解决经营主体场地难题,确保养老服务设施有地可建、有址可设。二是稳定经营预期期限,对于承接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的市场主体,按稳定经营预期原则确定承接期限;对有较大投入的运营方,可适当延长期限,帮助经营主体制定长期发展规划,增强长期投资信心。三是优化资金扶持,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完善床位建设补助、运营补助政策,通过“一床一码”动态监管机制,实现补助政策精准落地、资金直达快享,缓解经营主体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