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604-00018 信息分类: 农用地转用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日期: 2026-04-02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4-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皖政地黄〔2026〕18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关于黄山市徽州区2026年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作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4-02 15:01 信息来源: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黄山市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黄山市徽州区2026年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上街社区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1.7968公顷(耕地1.402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33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1419公顷,转用国有农用地0.0247公顷耕地0.0169公顷和国有未利用地0.0125公顷

合计批准建设用地2.0094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市要确实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的1.4189公顷耕地质量。

三、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严格实施土地征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