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光荣院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黄山市光荣院工作经费,主要包括院办公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等经费支出。保障黄山市光荣院一体化平台安全平稳运行,保障院各科室有序开展日常工作。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光荣院管理办法》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1〕14号)。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黄山市光荣院。起止时间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保障黄山市光荣院一体化平台安全平稳运行,支出经费包括:办公费、委托业务费、物业管理费等经费支出。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11.4万元,其中:办公费3.2万元、在职人员福利费1.12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0.3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8万元、伙食补助费1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黄山市光荣院工作经费,保障光荣院正常工作运转。主要包括办公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等经费支出。



皖公网安备 34100002000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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