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2〕52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市级产业扶持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黄政办〔2023〕25号)精神,进一步聚焦二产“提质扩量增效”,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引导激励和撬动作用,强力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23〕258号)、《“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国科发区〔2022〕264号)等文件,在落实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要求基础上,对原《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黄政办〔2024〕16号)进行修订。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重要决策部署,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导向,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全力打造智能绿色制造强市。
总体考虑:紧扣省、市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原则,保障各类工业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动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协同,激活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整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政策,形成《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稿)》。
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因工作时限要求,将征集时间定为十日。同日发文征求各区县、黄山高新区及市直有关单位意见;12月8日,发文征求企业意见。经征求各区县、黄山高新区、市直有关单位、企业和社会公众意见,共征集意见3条,已采纳1条,未采纳2条,反馈后达成一致意见。
2025年12月15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2025年12月15日,提请市政府审议《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稿)》。
2025年12月17日,通过市委政法委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
2025年12月19日,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性审查。
2025年12月19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2025年12月24日,通过市发展改革委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2025年12月26日,市政府第八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宣传重大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升级政策、科技创新政策等,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型消费品等新兴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加快构建与黄山城市特质相一致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核心任务,紧盯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目标,加强项目谋划储备。以“智改数转网联”等新型技改为牵引,推进规上培育、规模扩张、技改提升、低效处置、招引落地“五个一批”建设,推动传统产业技术升级、产品迭代和模式创新。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培育“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
加强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通过知识产权“入园惠企”等形式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帮助企业存量专利转化运用。宣传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投入补助等政策,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加大投入。关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多渠道发掘大额技术合同,参与全省统一的科技大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抢抓科创债、绿色债等融资窗口,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五、主要内容
《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在原政策的基础上,保留条款31条、修改条款4条、删除条款4条,形成“支持金融协同放大、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品牌建设、支持素质提升”五大类别共35条政策。
(一)支持金融协同放大:通过贴息补贴、融资担保、股权投资、科技创新券及其他多元创新金融举措,深化企业知识产权金融赋能,大力支持企业融资担保,切实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引导国有企业等市场主体,将基金资源投向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工业项目,同时鼓励工业企业主动对接各类基金,积极引入资本参与自身发展。《政策》设置如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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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部门 |
支持 程序 |
支持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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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竞争评审 |
支持信用类贷款。鼓励银行机构对符合亩均效益综合评价A类、B类、C类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1000万、300万授信额度。对经过银行机构综合评价的优质企业,授信额度可突破上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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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竞争评审 |
支持技改专项贷款。对纳入省导向计划项目库的项目,按同期LPR40%贴息,单个项目贴息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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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发展改革委 |
竞争评审 |
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高技术、战新制造业项目,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一年期及以上)1000万元以上,按同期LPR40%贴息,单个项目贴息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无银行贷款且年度设备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最高按年度设备投资额10%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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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科技局 |
即申即享 |
支持科技型企业贷款。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际贷款,按同期LPR20%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在孵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实际贷款,按同期LPR50%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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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市场监管局 |
即申即享 |
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对企业发明专利权质押贷款5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同期LPR50%贴息。对企业商标权质押融资不少于300万元的,每笔贴息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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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竞争评审 |
支持项目贷款担保。对为技改项目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且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担保机构,按不超过贷款实际发生额0.5%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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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各产业主管部门 |
/ |
扩大产业基金规模。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注入市级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原则上投向黄山市范围内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工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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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竞争评审 |
支持基金产业投资。鼓励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在我市投资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工业项目,按不超过每年度实际投资额2%补助给所投企业,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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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发展改革委 |
即申即享 |
鼓励企业加大新兴产业布局。对单个企业年度投资布局高技术、战新制造业项目3个以上,且落地项目完整年度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根据该企业累计实际出资额,按同期LPR5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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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科技局 |
即申即享 |
支持创新券推广应用。对研发活动、研发机构清零的企业,按不超过研发费用10%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相关保险,按不超过实际支出保费30%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购买检验检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技术研发服务等科技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不超过支出费用20%补助,检验检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技术研发服务最高不超过3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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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财政局 |
即申即享 |
支持企业债券融资。对首次成功完成债券融资(不含可转债)的民营企业,按发行规模1%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70万元。此奖励与省债券融资市县财政贴息不重复享受。 |
(二)支持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具备较强实力、扎实基础的制造业企业主动推进技术改造,加大设备更新投入力度,运用工业软件优化升级生产管理全流程,持续提升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引导产业实现集聚化发展。积极鼓励高技术领域投资,推动高技术产业增加值稳步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持续增长,同时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加强先进技术研发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政策》设置如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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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竞争评审 |
支持数字化转型升级。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企业设备购置及安装、软件购置、网络建设等软硬件投入不超过15%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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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竞争评审 |
支持实施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对列入安徽省绿色制造项目投资导向计划,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且当年完成项目投资并竣工验收的节能环保项目,按设备投资额不超过15%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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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市发展改革委 |
即申即享 |
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对通过省、市评审的“一企一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项目,最高按项目总投资10%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当年新购买绿证的企业,最高按10元/张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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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竞争评审 |
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对当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公共工业互联网平台,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按平台投资额不超过15%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当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或场景应用项目,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不超过15%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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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免申即享 |
支持产业集聚。对获得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集群类称号的地区,给予申报主体50万元奖励,不重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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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市发展改革委 |
即申即享 |
支持产业链建设。对现有企业通过合作促进高技术、战新产业领域的上下游制造业企业落地集聚,且单个落地企业完整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以上或实现产值2000万以上,每新落地一个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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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市发展改革委 |
竞争评审 |
支持产业生态建设。对符合高技术、战新产业发展方面示范效应明显的产业微生态园区,最高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5%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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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市发展改革委 |
免申即享 |
支持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培育。对首次被纳入高技术制造业统计且高技术产品产值达到2000万元,或首次被认定为战新产业企业,奖励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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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市发展改革委 |
免申即享 |
支持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产值超5000万、同比增长20%以上,或年度产值超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的高技术、战新制造业企业,最高按企业年度新增高技术产值或战新产业产值5‰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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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市市场监管局 |
竞争评审 |
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对为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分档对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每年奖励不超过10家。 |
(三)支持科技创新:鼓励企业以创新平台建设为抓手,持续增强自身科技创新实力,深化校企协同合作,聚力攻克制约我市主导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瓶颈。支持各类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深耕研发攻关,同步推进知识产权的创造与保护工作。《政策》设置如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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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市发展改革委 |
免申即享 |
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按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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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 |
免申即享和即申即享 |
对新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最高不超过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实验室、产业创新研究院、院士工作站、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等创新平台和团队,按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支持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与我市共建技术转移中心或设立分中心,按协议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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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市科技局 |
免申即享 |
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且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500万元,增幅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前30名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对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5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增幅分别达到30%、20%的高校、科研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对高校、科研机构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首次超过300万元的,补助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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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市科技局 |
竞争评审 |
支持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对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的科技研发项目,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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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市市场监管局 |
免申即享和即申即享 |
支持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专利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驰名商标、新获批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地理标志商标、省级以上专利导航服务项目及其衍生企业专利微导航项目、省级以上课题研究项目,分别分档一次性奖励不超过30万元。对新开展“贯标”并完成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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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市市场监管局 |
即申即享 |
支持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对驰名商标维权保护项目、高价值专利维权保护项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海外维权项目,维权成功的,分别一次性奖励不超过20万元;对省级以上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项目、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工作站,考核验收合格的,经评定,分别一次性奖励不超过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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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市市场监管局 |
即申即享 |
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设。对新认定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维权援助工作站,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建成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并且全覆盖黄山市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
(四)支持品牌建设:推进各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引导企业加快管理体系迭代升级,持续提升品牌核心价值。《政策》设置如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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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市市场监管局 |
即申即享 |
支持实施标准战略。对新发布或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安徽省地方标准的制定单位,首次获评国家级或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标准领跑者单位、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心)的,分别分档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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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市市场监管局 |
免申即享 |
支持质量品牌建设。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安徽省政府质量奖及提名奖的组织(个人),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评定为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
(五)支持素质提升: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荣誉称号、主动入规纳统,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助力中小微企业搭建基础数字化应用体系,推动其管理流程数字化优化升级。引导服务机构开展政策咨询服务,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晓率。《政策》设置如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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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免申即享 |
支持企业争创试点示范。对获得工信部新认定国家级称号的主体,奖励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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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免申即享 |
支持企业入规。对新建投产且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奖励20万元;对首次入规的“小升规”工业企业,奖励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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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免申即享 |
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对两化融合评定等级达到1A、2A、3A及以上的,分别奖励15万元、20万元、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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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免申即享 |
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对新进入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的企业,奖励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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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免申即享 |
支持企业平台运行。对各区县、黄山高新区支持企业云服务平台和联网直报平台建设,按年度考核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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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即申即享 |
开展政策宣贯。对为企业开展政策宣贯、项目服务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给予每服务1户规上工业企业400元补助。 |
六、创新举措
1.调整支持方式。政策条款分类采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竞争评审等方式,竞争评审事项待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等事项资金计划确定后,根据资金结余情况再做安排。在原政策基础上对部分条款进行调整,调整后政策共35条。
2.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工业科技领域重点工作,本政策保留了符合我市工业发展方向、有效促进产业提升的相关认定条款,完善了金融支持类政策条款。
3.聚焦工作重点。企业设备投入是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与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核心支撑,本政策进一步聚焦工业经济运行、工业技改投资等核心经济指标,在申报条款设计及资金投向安排上,聚焦金融协同放大、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入,鼓励引导企业加大投资,其中金融类支持条款为市级二产政策的主要支持方向。
七、保障措施
1.明确职责分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部署、协调等工作;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管理、项目监管等;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等;股权投资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程序实施投资和管理。
2.强化资金保障。专项资金在预算额度内实行项目间平衡调剂,统筹安排。按财权和事权匹配原则,本政策涉及的落实省级配套政策,根据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兑现。各地结合实际对市级政策进行有效跟进补充,形成叠加性政策体系。
3.资金审核要求。各主管部门分别编制申报指南,明确项目支持范围、支持方式、项目申报、审核及资金拨付流程,会同市财政局发布年度申报通知。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复享受同级政策支持,奖补资金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予以兑现。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如有对《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不理解之处,可咨询条款对应的责任单位: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小企业科0559-2355868;
市发展改革委 产业创新发展科0559-2350532;
市科技局 综合规划与政策法规科0559-2357182;
市财政局 金融协调科0559-2350190;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0559-252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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