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信用合规公示企业联合激励的意见
黄政办〔2025〕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5〕22号)精神,加快推动企业信用合规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将信用管理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信用赋能作用,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促进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信用合规公示企业联合激励提出如下意见。
一、激励对象
(一)基本条件
信用合规公示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近3年正常经营、无连续亏损;
近3年无违法失信行为;
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最优等级;
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评定为“A”级;
在纳税信用管理系统连续3年评定为“A”级。
信用合规公示企业公示有效期为1年,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管理。
(二)动态管理
信用合规公示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移出公示名单并予以公示:
1. 企业破产、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2. 企业有重大违法行为,被有关管理部门处罚的;
3.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的;
4. 企业在纳税信用管理系统评级不为“A”级的;
5. 其他应当移出的情形。
二、公示程序
信用合规公示企业公示工作每年开展1次,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税务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信用合规公示企业的基本条件,筛选确定全市信用合规公示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激励措施
(一)从优行政审批
1. 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为信用合规公示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延时服务”等便利服务,紧急事项信用合规公示企业无需排队等候,实行全程代办或跟踪帮办。
2. 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审批部门为信用合规公示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对登记注册、行政审批、变更业务等予以优先办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压缩审批时限。
(二)减少行政监管
3. 监管执法部门对信用合规公示企业以全面自律和行业自治为主,一般不主动实施行政检查(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监管领域及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专项检查、案件线索转办交办除外)。
4. 监管执法部门对信用合规公示企业制定联合执法检查计划,应当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5. 市场监管部门对信用合规公示企业的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商标使用等风险较低事项免于日常执法检查;其他行政监管事项确需检查的,降低“双随机”频次和比例。
(三)实行金融激励
6. 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合规公示企业优化信贷信用评价,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优化贷款业务流程,提升融资服务便利度。
7. 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信用合规公示企业提供优质担保服务。
(四)实行税收激励
8. 税务部门对信用合规公示企业提供可以一次性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的激励政策,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的,按照规定即时办理;其他普通发票按需领用;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需开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9. 税务部门为信用合规公示企业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证明开具、出口退(免)税等涉税事项。
(五)实行社保激励
1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信用合规公示企业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扶持政策。
1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信用合规公示企业除投诉举报、专项检查等外,免于日常执法检查。
(六)实行质量激励
12. 市场监管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信用合规公示企业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服务指导,指导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和皖美品牌。
13. 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信用合规公示企业落实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制度,帮助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
14. 市场监管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信用合规公示企业安排计量器具检定。
(七)实行推荐激励
15. 发展改革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信用合规公示企业申报发展改革类相关荣誉称号。
16. 文化和旅游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信用合规公示企业申报文化旅游类相关荣誉称号。
17.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信用合规公示企业申报工业和信息化类相关荣誉称号。
18. 生态环境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信用合规公示企业申报环保类评优评先。
19. 农业农村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信用合规公示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农业类荣誉称号。
20.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信用合规公示企业申报住房城乡建设类评优评先。
21. 市场监管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信用合规公示企业申报“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放心消费培育优秀单位。
22. 总工会、妇联、工商联等相关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信用合规公示企业申报有关评优评先、荣誉称号。
(八)实行保护激励
23. 知识产权部门对信用合规公示企业加大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和商标注册支持力度,积极协助专利快速审批。
四、保障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信用合规公示企业联合激励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服务意识,共同推进信用合规公示企业联合激励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联合激励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将激励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激发经营主体开展信用合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指导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和推动信用合规公示企业联合激励工作的调研,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市政府。
本意见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信用合规示范企业联合激励的意见》(黄政办〔2023〕19号)同时废止。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1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002000108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