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512-00234 信息分类: 市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12-19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2-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政秘〔2025〕47号 词: 市政府公报2025年第12期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原黄山钼矿尾矿库销号有关事项的通告

作者:市政务公开办 发布时间:2025-12-19 16:25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黄政秘〔202547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应急〔202015号)、《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皖应急〔2020131号)和《安徽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皖应急〔2020132号)要求,现原黄山钼矿尾矿库销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尾矿库基本情况。原黄山钼矿尾矿库位于黄山区太平湖镇萌坑钼矿小区,初期坝为土石混合透水坝,采用上游法筑坝工艺,总坝高59.0,总库容62.5立方米,为四库。200012月,因资源枯竭,经国务院矿产兼并领导组批准原黄山钼矿矿山破产,同年实施改制,该矿山停用成为无主尾矿库并移交黄山区人民政府管理。20089该尾矿库闭库至今一直安全运行

二、尾矿库销号情况。202511原黄山钼矿尾矿库销号工程竣工2025122,该销号工程安全论证报告和环保论证报告通过审查。经省级销号现场复核,认为该尾矿库符合销号条件,同意销号。

原黄山钼矿尾矿库销号后,不再作为尾矿库使用和监管,由黄山区太平湖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安全和生态环境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告。

 

 

 

202512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