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黄山市“双招双引”支持政策指导意见》和《黄山市“城市合伙人”管理办法》的决定
黄政秘〔2025〕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切实推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第八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黄山市“双招双引”支持政策指导意见》(黄政办〔2022〕36号)和《黄山市“城市合伙人”管理办法》(黄政办〔2022〕37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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