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511-00109 信息分类: 招生管理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2025-11-10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1-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办理流程】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办理条件及流程

作者: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11-10 16:35 信息来源:黄山市教育局 阅读次数:

一、政策解读

根据安徽省学籍管理规定,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休学者,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学生休学期满后,由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复学。休学生复学后,由学校编入适当班级就学。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的,续办休学手续。毕业学年内一般不予休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服务对象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申报材料

病历、发票、病情处理意见等

四、办理流程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持医疗机构证明材料到学校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黄山市教育局0559-2512905

          屯溪区教育局0559-2596229

          黄山区教育局0559-8532523

          徽州区教育局0559-3516636

          歙县教育局   0559-6519195

          休宁县教育局 0559-7512139

          黟县教育局   0559-5526103

          祁门县教育局 0559-451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