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黄山市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办理方式等服务指南
一、政策解读
根据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落实随迁子女考试招生政策,在流入地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录取的,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录取的,享受与户籍所在地就读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具体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为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居住地学校没有学位、无法满足入学需求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相对就近安排学校就读。
二、服务对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申报材料
户口簿、监护人住址材料、工作材料等,详见各区县招生入学文件。
四、办理流程
详见各区县招生入学文件。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黄山市教育局0559-2512905
屯溪区教育局0559-2596229
黄山区教育局0559-8532523
徽州区教育局0559-3516636
歙县教育局 0559-6519195
休宁县教育局 0559-7512139
黟县教育局 0559-5526103
祁门县教育局 0559-451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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