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57/202510-00002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信息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5-10-09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0-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市监药罚〔2025〕8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黄山艺美人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劣药案

作者: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5-10-09 11:35 信息来源: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者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黄市监药罚〔2025〕8号

 

黄山艺美人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劣药案

黄山艺美人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91341002MA2NTEBG93

李玉美

使用劣药行为

当事人使用劣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责令改正,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劣药4盒;

2、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或到本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缴款书》,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款。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0月9日

待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