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57/202510-00045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信息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5-10-21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0-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市监妆罚[2025]5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黄山市徽州区阿利形象设计工作室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作者: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5-10-21 09:33 信息来源: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黄市监罚[2025]5

 

黄山市徽州区阿利形象设计工作室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黄山市徽州区阿利形象设计工作室

92341004MA2R06K09E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BONYHAIR染发霜绿色6/2 (国妆特字:G20180643,限制使用日期:20240408)8盒、BONYHAIR染发霜绿色8/2 (国妆特字:G20180643,限制使用日期:20240408)2盒、乐威丝染发膏棕色(国妆特字:G20201585,限制使用日期:20240804)1盒、乐威丝染发膏灰色(国妆特字:G20202722,限制使用日期:20250308)1盒;

2.罚款2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没款,或到本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缴款书》,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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