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第六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黄山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国第六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黄山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以及《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国第六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体育局、教育厅、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员会、统计局、总工会《关于开展全省第六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为国家抽样市,将于近期开展黄山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为确保本次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测目的
定期监测我市国民体质状况,掌握国民体质的变化规律,针对性的制定全民健身政策,配合《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效果评估和研制,不断深入推进健康中国、体育强国的建设,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
二、监测任务
我市作为全国第六次国民体质监测抽样市,根据体育总局等部门要求,按照国民体质监测的固定监测点开展第六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原则上不改变各地监测点及其城乡属性,抽样单位原则上与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保持一致。
(一)黄山市体育局工作任务
1、拟制本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指导市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完成数据采集与数据报送;
3、审核本市第六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总结报告、报送总结报告至上级体质监测中心。
(二)市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工作任务
1、培训本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组建监测队,开展监测工作;
2、宣传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资料;
3、组织监测队对第六次国民体质监测人群开展科学健身指导;
4、检查、验收、汇总监测队上传的数据,按规定上传数据至上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三)监测队工作任务
1、按要求配备至少20名以上经过培训并考核通过的监测员(其中女性不少于3人);
2、按要求配备国民体质监测的仪器、器材;
3、必须有医务保障人员,现场开展医务监督工作,保障监测安全进行。
(四)相关区县文旅体局、各监测单位工作任务
1、屯溪区、歙县、休宁县文旅体局要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负责做好辖区内各监测点监测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保障,积极主动配合监测队开展工作,确保本辖区的监测任务圆满完成;
2、各监测单位积极与监测队对接,按确定的监测时间、监测人数、监测类别、监测对象年龄分布等要求,精心组织人员参加监测,并配合做好监测点设置、监测对象组织、现场秩序维护、监测安全保障等工作;
3、各监测单位负责提供宽敞、通风的监测场地,监测场地要有电源插座口、网络接口,确保光线充足、地面防滑,空间满足设备摆放需求;
4、监测对象根据所检测项目测前开展适当锻炼,确保监测数据质量;
5、相关区县文旅体局、各监测单位应借助多种渠道宣传国民体质监测的重要性,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参与积极性。
三、监测对象与抽样
(一)监测对象
监测对象为3~79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含7-19岁人群),按年龄分为幼儿(3~6岁)、成年人(20~59岁)和老年人(60~79岁)3个人群。监测对象要求具有生活自理能力、基本运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正常思维能力,发育健全且无运动禁忌症。
(二)类别与样本量
1、幼儿分为城镇幼儿、乡村幼儿两类人群,按性别分为4类样本。以每1岁为一组,4类样本共计16个年龄组。每一年龄组抽样40人,总样本量为640人。
城镇幼儿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城镇1年及以上的幼儿,乡村幼儿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农村1年及以上的幼儿。
2、成年人分为乡村居民、城镇体力劳动者和城镇非体力劳动者3类人群,按性别分为6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20~24岁、25~29岁、30~34岁、35~39岁、40~44岁、45~49岁、50~54岁、55~59岁),6类样本共计48个年龄组。每一年龄组抽样40人,总样本量为1920人。
乡村居民是指居住和生活在乡村1年及以上且在乡村从事农业生产或其他工作的人员;城镇体力劳动者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城镇1年及以上且从事体力工作的人员;城镇非体力劳动者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城镇1年及以上且从事脑力工作的人员。
3、老年人分为城镇老年人、乡村老年人2类人群,按性别分为4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60~64岁、65~69岁、70~74岁、75~79岁),4类样本共计16个年龄组。每一年龄组抽样40人,总样本量为640人。
城镇老年人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城镇1年及以上的老年人;乡村老年人是指居住和生活在乡村1年及以上的老年人。
4、抽取样本时,应按照实足年龄进行。黄山市幼儿、成年人和老年人总样本量合计为3200例。
(三)抽样原则
采用分层随机整群抽样方法抽取监测对象。
四、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包括问卷调查和体质检测两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问卷调查内容
为掌握国民身体活动与锻炼行为对国民体质变化的影响,为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及科学健身指导提供数据支持和政策依据,延续历次国民体质监测的问卷调查板块,对问卷内容进行系统优化,主要调查板块内容如下:
1、个人基本信息(年龄、职业及受教育程度等)。
2、身体活动与锻炼行为(职业、交通、家务以及闲暇时间的身体活动水平,久坐行为与屏幕时间)。
3、健康相关指标(与体质高度相关的行为与疾病风险情况)。
(二)体质检测指标
检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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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指标 |
幼儿 (3~6岁) |
成年人 (20~59岁) |
老年人 (60~79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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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身体形态 |
身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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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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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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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 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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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 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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臀 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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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脂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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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身体机能 |
安静脉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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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 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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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 活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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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车二级负荷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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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钟原地高抬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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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身体素质 |
握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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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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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定跳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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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 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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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卧撑(男)/跪卧撑(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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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仰卧起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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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位体前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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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脚连续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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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米绕障碍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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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秒坐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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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平衡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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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眼单脚站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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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反应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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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表示该年龄组检测此指标。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3月)
制定我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并上报省体育局。组建监测队,开展监测培训。筹备摸清各监测单位样本量、人员构成、监测细则、卡片、仪器器材分别落实到位情况。
(二)测试阶段(2025年4月-6月)
1、我市将根据监测安排表(附件1),组织监测队赴各监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
2、按照统一要求,对检测数据实时上传;
3、配合做好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现场指导相关工作。
(三)总结阶段(2025年7月-2025年12月)
2025年7月,向上级体质监测中心报送监测工作总结,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市作为本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抽样市,监测数据对反映居民体质状况、制定科学健身政策等意义重大。请各有关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监测人员,周密组织实施,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对接,做好支持配合。根据监测需要,请相关单位(附件2)梳理本部门和系统人员情况,按照监测人数要求,统计填写监测对象年龄分布表(附件3),监测对象应最大程度覆盖各监测年龄段,并兼顾性别比例均衡,监测对象年龄分布表请于4月14日(星期一)上午下班前报市科学健身指导中心,联系人:叶凌杰,联系电话:13805598129, 邮箱:1559723726@qq.com。其他单位将由市科学健身指导中心按照监测人数要求,统筹提出监测对象的性别、年龄分布、监测人群安排计划(另行通知),届时请按计划配合做好人员组织及监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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