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茶花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案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身份证号)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 日期 |
处罚机关 | 地方编码 | 公开状态 | 公示期限 |
| (黄)文综罚字〔2025〕24号 | 黄山市屯溪区茶花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三条 | 黄山市屯溪区茶花网吧 | 91341002MA2N6KWL4H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3元,罚款18000元 | 2025/9/28 | 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341000 | 公开 | 一年 |



皖公网安备 34100002000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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