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基本民生】黄山市强化生态保护监管 赋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黄山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质生态产品需求和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巩固优化生态安全格局,不断健全生态环境监管制度,以强有力的监管举措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黄山建设提供保障。
摸清底数,系统评估,持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开展全市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累计发现物种8522种,其中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197种,省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235种,持续更新物种名录。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与修复,开展猕猴、短尾猴等旗舰物种专项调查,推进鸟类、鱼类关键生境维护。强化新安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系统评估,推动皖浙生物廊道连通与土著鱼类繁育通道保护。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实现“三下降”,疫点数量、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较2020年分别降低21.98%、37.88%和56.37%。系统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建成林木良种基地4个,6处资源库入选省级库,42个林木品种通过省级审认定;持续推进皖南花猪、强英鸭等5个畜禽遗传资源及徽菜食材种质资源保护,推动资源产业化优质发展。
源头防控,整治修复,持续优化生态安全格局。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构建,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省政府批复,明确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2024年以来市县两级共审批涉河建设项目76个,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落实涉渔工程生态补偿。生态修复治理扎实推进,安徽休宁横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修复项目获中央预算内投资2021万元;歙县练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获省级资金4400万元支持,黄山区、祁门县、休宁县3个省级山水项目完成进度均超56%。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强化监管,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统筹监管,强化执法,持续健全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围绕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护地监管,统筹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建立完善生态监管制度。连续八年开展全国生态环境地面监测网络建设,监测成果得到省生态环境厅充分肯定。强化执法监督,持续开展“绿盾”行动,依法查处侵占生态空间行为,推进遥感监测点位核查、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跨区域协调机制建设等工作,不断提升自然生态空间监管能力与水平。截至目前,全市42个自然保护地问题点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整改完成率达100%。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通过森林督查、打击毁林等行动严惩滥伐盗伐行为,提升林业防灾减灾能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制度,对挤占生态空间、破坏生态系统的行为依法追责。



皖公网安备 34100002000108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