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 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按照审计法有关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5年8月19日,市审计局局长汪晓英同志受市政府委托,在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作了《关于黄山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2024年,市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攻坚克难、砥砺前行,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民生保障稳固有力,经济运行回升向好,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财政改革措施落实、财政支出政策执行、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改革措施落实情况。一是零基预算改革不到位。部分2024年执行率偏低的项目,2025年仍以原基数编制预算。未按项目库规定安排支出,预算不足5万元的项目,2024年仍安排39个。二是资源统筹力度有待加强。市直单位资产“应入尽入”公物仓的主动性不足,仅部分单位资产纳入管理。公物仓资产盘活效率较低,2024年出仓盘活资产69件,占在仓物品26.64%。
(二)财政支出政策执行情况。一是抽查发现,一些市直单位(含二级机构)日常经费预算支出不均衡。二是市级二大产业资金2024年预算执行率偏低。1项省级资金二次分配时间较长。
(三)财政管理情况。一是部分非税收入划缴国库不及时,2024年末市直暂付款项有关指标超过规定要求。二是截至2025年3月,市级尚未建立新兴产业基金绩效考评制度。三是2024年部分市直预算单位,年初编制采购预算实际未支出。少数单位政府采购金额与指标支付数不一致、将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支出纳入填报。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一些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一是个别单位水电费未单独编制预算,个别二级机构经营性收入预算编制不准确,截至2024年底,仍有部分收入未上缴财政。二是个别二级机构未编制政府采购和差旅费预算支出,少数单位(含二级机构)会议费、培训费等超预算支出。
(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少数二级机构将专项资金用于基本支出,未专款专用。二是少数单位(含二级机构)多笔专项资金沉淀未使用,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
(三)内控监管方面。一是少数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二是未按要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重大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市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是抽查发现,1个学校采购的部分终端设备因教室改造暂未使用。二是个别校区建设项目流程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情况。一是部分新增专项债资金支出进度较慢。二是建设超周期、竣工决算不及时。三是抽查的工程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分别对1个地区和美乡村建设情况、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和美乡村建设情况专项审计。一是资金未按进度支出。二是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一是未报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直接分配市级下达衔接资金。二是少数项目存在建设地点、采购程序变更不规范的问题。三是有89个项目未在有关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一是少数单位未按要求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固定资产未依规核算、登记管理。二是少数单位办公设备与资产的使用效益尚有提升空间。三是个别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长期未解决,对外出租房产未进行公开招租和集体研究,且房产置换未依规报批。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一是集团财务报表未按所设立的子公司逐级合并,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不准确。二是截至审计日,企业出租房产,尚有租金及相关费用未收回;通过法拍获得的房产,已支付相关价款,但未取得资产使用权。三是对外股权投资,部分未见可行性研究书面材料,存在投资减值损失和部分资金未收回的情况。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一是个别数据指标未衔接一致。二是部分项目未缴纳水土保持费。三是部分弃渣未按规定处置。
六、审计建议
一要增强政策合力。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加强各类政策协同。二要防范债务风险。深化债务全流程治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三要强化国资管理。夯实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基础,规范企业资产运营,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四要深化审计整改。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源头治理,提升整改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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