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黄山市规范化零工市场(驿站)的通知(第一批)
黄人社秘〔2025〕109号
关于认定黄山市规范化零工市场(驿站)
的通知(第一批)
黄山区、徽州区、歙县、黟县、祁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黄山市零工市场(驿站)认定和运行管理绩效评价细则(试行)〉》(黄人社秘〔2025〕80号)精神,经市场申请、区县自评、市级实地核验等程序,现认定黄山区零工市场、徽州区零工市场、歙县零工市场、黟县零工市场、祁门县众城零工市场为黄山市第一批零工市场。
各区县要指导零工市场依法依规提供招聘求职对接服务,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有效促进大龄和困难等人员实现“家门口”就业,并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零工市场兑现运营维护补助。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市财政局
2025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