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57/202507-00055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信息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5-07-17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7-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市监处罚〔2025〕97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章某某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作者: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5-07-17 08:38 信息来源: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黄市监处罚〔202597

 

章某某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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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玖佰元整(900元)。

综上,罚没款合计叁仟肆佰元整(3400元),上缴国库。

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或到本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缴款书》,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16

已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