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答复
甘而可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做好黄山市非遗保护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让传承有抓手,发展有新路,不断推动全市非遗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效能。近五年,累计争取国家、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145个项目6000余万元,其中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74个项目3569万元,国家、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补助资金52个项目1527万元;累计争取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补助资金786.5万元,其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补助资金286万元,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补助资金500.5万元,鼓励其发挥示范作用,带动传承人群提高传承实践水平。2024年度国家、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共计下达995万元,切实保障我市非遗保护、宣传等工作的开展。
二、拓宽渠道,营造社会参与氛围。成立黄山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工艺美术协会等10余个行业协会;启动黄山市“行走的徽文化”志愿服务项目,组建百余名专家学者、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文博工作者及学生的志愿服务队伍,累计开展徽文化宣讲活动500余次,举办公益讲座56期。举办“雕刻徽州”非遗技艺精品展、“多彩非遗 徽韵流芳”2024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交流展示等活动;组织我市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先后参加“我们的节日——欢欢喜喜过大年”非遗体验市集、浙江温州长三角非遗展等50余场省内外非遗宣传展示活动,让更多市民和游客认识非遗、了解非遗、爱上非遗,共享非遗保护成果,提升我市非遗传播力和影响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鼓励科技型企业和高校院所联合参与非遗保护技术研发,对研发非遗保护相关技术或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充分激发传承人创作热情,促进非遗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2516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