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0MB1684301N/202507-00030 信息分类: 办理答复情况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7-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99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5-07-03 16:08 信息来源: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黄山市广播电视局、黄山市文物局) 阅读次数:

方爱芳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引育市内外旅行社加大引客入市留客过夜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以来,市文化和旅游局先后赴张家界、杭州、景德镇、武夷山等地,学习考察当地发展全域旅游、入境旅游、文旅融合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多次组织骨干文旅企业召开旅游营销调度会及专题座谈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声音。今年3月,联合市财政局共同制定《2025年黄山市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政策》,(以下简称《奖励政策》)。

一、奖励对象

《奖励政策》共设立旅游市场开拓奖、旅游企业规范发展奖、旅游城市宣传奖、入境输客协议奖等4大奖补类型(13个方面)。主要针对市内旅行社、在本市依法设立并纳统的住宿业企业、2025年度首次入规的文化和旅游产业企业以及发布黄山市文旅宣传短视频的企业或个人、在境外开展全市文旅宣传的市内文旅企业等。

二、奖励标准

《奖励政策》中入境大型团队接待奖、入境口岸贡献奖、入境研学旅游接待奖的申报条件皆要求旅行社组织游客在黄山市内住宿2晚(含)以上,有效推动我市过夜游客量和住宿业营业额双增长。例如,在“入境大型团队接待奖”中,对一次性组织100人以上(含)的境外旅行团(含港澳台地区)来我市,游览含黄山风景区在内的2个及以上A级以上收费旅游景区,且在黄山市内住宿2晚(含)以上的市内旅行社,按照单团接待人数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如下:单团接待人数100人(含)至200人(不含)的、奖励1万元,200(含)至300人(不含)的、奖励2万元,300人以上的、奖励3万元。

三、审核把关

(一)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委托聘请第三方审核机构组织初审、公示后,提请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在官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并邀请纪检、财政等部门对各项奖励申报材料进行监督复核无异议后,报市领导审批后在全年旅游营销资金中予以兑现。

(二)申请奖励的单位或个人须满足全年没有因重大投诉、重大舆情、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处罚等对黄山市造成严重影响及危害的条件。各申报企业严格按照《奖励政策》及其《实施细则》如实、准确、有序上报有关材料。申报奖励的企业本年度如存在被行政处罚的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扣除相应比例的奖励资金。

四、资金保障

市财政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市场开拓、入境输客等4类13项市场激励政策,全面调动市场主体拓客引流积极性,确保文旅营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支持。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59-2516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