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徽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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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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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市监处罚〔2025〕104号 |
黄山徽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黄山徽望食品有限公司 |
91341004335623314Q |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325.6元;2、罚款6000元。 罚没合计7325.6元。 |
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没款,或到本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缴款书》,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7.7 |
已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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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0002000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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