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57/202507-00023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信息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5-07-08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7-0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市监处罚〔2025〕37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瑾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作者: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5-07-08 10:26 信息来源: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黄市监罚〔202537

黄山瑾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

黄山瑾瑜科技有限公司

91341002MADXBNB38E

潘芳芳

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当事人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或到本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缴款书》,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

待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