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507-00093 信息分类: 文物保护提示信息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7-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物保护提示信息

作者: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5-07-09 21:07 信息来源: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黄山市广播电视局、黄山市文物局) 阅读次数:

一、保护文物,人人有责。

二、文化遗产人人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

三、文化遗产不可再生,加强保护刻不容缓。

四、保护文化遗产,彰显文明中华。

五、守卫精神财富,保护文化遗产。

六、千年的文化,民族的骄傲,让我们共同来关爱!

七、文物保护靠大家,精神文明开新花。

八、文化遗产保护:尊重历史,造福今天,开创未来。

九、祖先的、我们的、子孙的--请保护文化遗产。

十、文物保护,传世芳华,惠泽后人。

加强文物安全保护有利于保护历史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给后人留下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请游客在游览参观时,保护人文古迹,不在建筑物上涂鸦,不在景区里刻字,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环境,爱护公物,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珍惜自然环境,不乱扔垃圾,不伤害草木。共同创建文明、健康、绿色的旅游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