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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委组织部、黄山市财政局 |
村干部基本报酬 |
1.《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1号); 2.《安徽省财政厅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转发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乡〔2020〕893号); 3.黄山市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黄山市关于进一步激励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事实办法》的通知(黄集体经济组〔2021〕2 号)。 |
任期内村“两委”干部,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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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同时合理确定村“两委”其他干部报酬。村“两委”其他成员报酬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村干部基本报酬按月打卡发放,绩效报酬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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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要干部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其基本报酬按不低于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倍发放。村“两委”其他干部报酬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
乡镇申请-各区县组织部门审核-各区县财政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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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由乡镇按月造册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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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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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9-2355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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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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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701-村干部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