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501-00065 信息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5-01-10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1-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水许可决〔2024〕26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水利局关于黄山市祁门县大北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

作者: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1-10 16:57 信息来源:黄山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

祁门县水利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批复祁门县大北水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祁农〔2024〕68号),项目代码:2309-341024-04-01-948925,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你单位提出的初步设计报告审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大北水为阊江支流,发源于大洪岭南麓,至倒湖与阊江汇合后流入江西省景德镇。流域面积520km2,干流长76.0km。河道两侧多为自然岸坡,近年来部分河段修建了护岸工程,提高了沿岸地区防洪能力和河岸稳定性,但缺乏系统治理,整体防洪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本次治理段主要存在防洪标准低、岸坡冲刷严重、河床淤积等问题,为提升大北水流域防洪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该地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对祁门县大北水治理工程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初步设计》确定的工程治理范围,综合治理河长 61.98km;其中干流4段为:大北水(古溪-历口)河段、大北水(深都-大北)河段、大北水(渚口)河段、大北水(清溪-南溪)河段,长30.39km;支流6条为:际上河、彭龙河、历溪河、正冲河、伊坑河、严潭河,长31.59km。

三、基本同意乡镇段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村庄段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农田段防洪标准维持现状。大北水(K16+510)堰设计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其余堰坝设计洪水标准均采用10年一遇。

四、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长度61.98km,护岸工程新建长度29.334km,堰坝拆除重建3座,新建3座,信息化工程等。

五、基本同意拟定的工程布置方案。同意乡镇段护岸及堰坝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他段为5级。

六、基本同意施工进度安排,总工期12个月。

七、基本同意工程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黄山市祁门县大北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概算编报总投资27201.65万元,复核总投资25044.11万元,其中干流防洪工程投资17722.09万元。

 八、你局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有关单位按照审查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工程设计。抓紧完善建设征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相关报批手续,精心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黄山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