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制的通告
黄政〔2025〕16号
为维护2025年高考、中考期间我市各考点及周边区域的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我市相关区域实施临时空域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5年6月7—9日、6月14—17日全时段,在全市所有考点(详见附件)及其周边800米的区域上空。
二、管制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三、管制措施
管制期间,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该区域飞行;同时在该区域该时段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行为。经依法履行报备审批手续的飞行活动和执行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确有飞行必要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相关单位或个人须向黄山屯溪国际机场航务管理部申请,经其同意后将无人机和飞手相关情况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备,报备时应提供审批证明文件、无人机机型、飞控序列号、飞手身份和飞行资质证明文件。机场航务部报批电话:0559-2934046;公安报备咨询电话:19905596070。
临时空域管制期间,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和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均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附件:2025年黄山市高考、中考考点
2025年6月3日
附 件
2025年黄山市高考、中考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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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考考点 (6月7—9日) |
屯溪一中 |
2 |
黄山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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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徽州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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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歙县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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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歙县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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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休宁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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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黟县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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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祁门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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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考考点 (6月14—17日) |
屯溪四中 |
10 |
屯溪五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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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屯溪六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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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黄山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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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徽州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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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歙县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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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新安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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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海阳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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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黟县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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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祁门一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