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黄山市林业部门本级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动态调整)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标准 | ||||||||||
1 | 黄山市林业局 |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 1.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38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209号 ); |
签订天然商品林停伐协议、管护协议的林权权利人的补偿 | 16元/亩 | 各区县根据辖区内天然商品林协议面积逐级申报资金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9-2512907 | ||||
2 | 黄山市林业局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1.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38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209号 );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878号)。 |
非国有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 | 16元/亩 | 20元/亩 | 1元/亩 | 各区县根据辖区内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面积逐级申报资金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9-2512907 | ||
3 | 黄山市林业局 | 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 | 1.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1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082号)。 |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农户 | 延长期每亩补助500元,自2021年起,分五次下达,每年100元/亩。 | 根据验收结果,兑现补助资金。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9-2513613 | 目前仅歙县有此轮补助 | |||
4 | 黄山市林业局 | 生态护林员补助 | 1.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 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环〔2024〕39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078号); 3.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 的通知(林法〔2025〕1号)。 |
在原集中连片特殊 困难地区、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 支付补助县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受聘参加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 管护的人员 。 |
根据国家拨付的资金总额和我省脱贫地区脱贫人口选聘落实的生态护林员总人数,2025年人均不超过8000元。 | 在乡村考核合格基础上,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财政部门发放补贴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省按年拨付资金,各地结合实际分批发放 | 0559-2513613 | 仅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有此补助 | |||
备注:1、此表为模版,列举市发改委惠民惠农的政策清单,请各部门以此为参照填报。 | |||||||||||||
2、对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市级标准、县区标准空白部分请市县部门进行补充填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