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505-00250 信息分类: 政府购买目录及绩效评价结果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5-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作者: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5-05-23 18:16 信息来源: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黄山市广播电视局、黄山市文物局) 阅读次数: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财绩〔2025〕110号)文件要求,现将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145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4〕436号)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4〕849号)文件,2024年度黄山市共有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372.01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度黄山市共有下拨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372.01万元,其中:市本级5.6万元,屯溪区85.31万元,黄山区139.54万元,徽州区123.27万元,歙县432.53万元,休宁县227.96万元,黟县190.84万元,祁门县166.96万元。已执行1154.03万元,其中,市本级5.6万元,屯溪区85.31万元,黄山区91.04万元,徽州区121.99万元,歙县432.53万元,休宁县86.21万元,黟县166.84万元,祁门县164.51万元,执行率为84.11%。资金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270号)》及省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各县市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进行了合理分配使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将相关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各区县上报的自评结果,通过对纳入本次评价范围项目综合分析,我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显著增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依法推进,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均完成年度任务,满意度指标完成。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面向基层的文艺骨干孵化基地,壮大我市文艺人才队伍;完成送戏进万村、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运行和维护项目开展;完成孵化文艺作品创作,为广大群众提供报刊阅读、宣传教育、文艺娱乐、科普培训等基层文化服务,以特色活动展演浓厚乡村文化氛围。

(2)质量指标: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3)时效指标:大部分项目按时拨付使用,部分项目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等待活动进度完成进行支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在项目实施中,主要利用当地文化人才资源开展活动,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带动地方经济建设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2)社会效益。通过进戏进万村、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保证基层群众得到文化服务的基本权益,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到公共文化活动中来,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明的追求与需要,提升全民文化素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3)可持续影响。通过2024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得到稳步提升,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和阵地不断加强,促进地方可持续发展,进一步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就已完成的项目调查显示,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超过90%,群众对促进文化消费活动满意度超过90%,社会反映良好。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主要原因:一是黄山区、黟县需等项目活动进度完成;二是徽州区、休宁县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根据日常工作开展年终考核后进行支付,休宁县送戏下乡和送电影下乡经费结转到下年支出。

下一步将以这次部门绩效自评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结合绩效目标合理调节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预算管理,提前做好项目论证,对项目执行中存在的变动提前做好预案,防止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加强专项资金制度建设,根据绩效目标落实责任,突出专项资金结果专核。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将自评结果及时反馈给区县,促进县市区专项资金管理水平,促进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以此次自评结果为契机,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证基层群众得到文化服务的基本权益,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均衡发展,基层群众文化体验感、满足感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结合该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依程序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黄山市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