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咨询的“婚假”问题,市卫生健康委答复如下: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总计为十三天。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卫生健康委,电话:259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