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5版)》的通知
黄政办秘〔202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5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版)》不再执行。
2025年1月16日
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5版)
序号 |
决策事项范围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事项承办主体 |
决策事项执行主体 |
1 |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制定有关教育、科学技术、社会救助、养老、公共法律服务、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体育等发展与改革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医保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体育局 等有关部门 |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医保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体育局 等有关部门 |
2 |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制定有关公共服务、治安管理、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城乡建设、交通管理、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外事、市场监管、数据资源等管理服务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乡村振兴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外办 市市场监管局 市数据资源局 等有关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乡村振兴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外办 市市场监管局 市数据资源局 等有关部门 |
3 |
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公用事业价格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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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制定各类奖补政策:包括对全市工业经济、农业经济、服务业经济、民营经济、市场监管等可能带来重大影响的政府奖补政策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乡村振兴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投资促进局 市体育局 等有关部门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乡村振兴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投资促进局 市体育局 等有关部门 |
5 |
制定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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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年度计划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发展改革委 |
7 |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
制定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辖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县政府所在地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8 |
编制和修改本行政区域各类重点专项规划 |
有关职能部门 有关区县政府 |
有关职能部门 有关区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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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制定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矿产、森林、滩涂、水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
10 |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制定开发利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新安医学等,以及各级各类博物馆,市级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的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林业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林业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文化和旅游局 |
11 |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
市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长远发展、生态环境等有重大影响的重大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类项目政府投资项目 |
市发展改革委 等有关部门 |
市发展改革委 等有关部门 |
12 |
需经市政府核准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
市投资促进局 市商务局 |
市投资促进局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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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
制定财政预决算草案和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 |
市财政局 |
市财政局 |
14 |
重大财政资金安排:纳入预算需二次分配的1000万元以上市级专项资金;1000万元以上需二次分配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00万元以上需调剂追加资金的重大事项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项目资金安排 |
有关职能部门 市财政局 |
有关职能部门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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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市属国有企业须经市国资委审核后报请市政府决定的投资、融资、担保、重组、破产、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具体事项以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为准) |
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市属国有企业 |
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市属国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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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
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无偿划转、置换资产原值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重大资产处置;特殊情况需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资产处置的事项。市属国有企业因国有资产或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涉及公众利益、引起广泛关注等重大有形、无形国有资产处置事项 |
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市属国有企业 |
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属国有企业 |
17 |
公共资源交易:包括因项目特殊需要改变法定招标方式、需要跨地市选择黄山市辖区以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400万元—5000万元报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5000万元以上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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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影响,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生活具有直接重要影响的事项 |
有关职能部门 有关区县政府 市属国有企业 |
有关职能部门 有关区县政府 市属国有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