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黄政办秘〔2025〕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山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起草工作涉及的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计划的贯彻执行,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节点意识,确保工作进度。起草单位要按时报送送审稿等有关材料,为审查、审议等工作预留合理时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规范程序,保障质量。各责任单位要遵循立法程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确保立法质量。送审稿等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市司法局应当及时提出修改意见,退回起草单位重新起草。
三、加强协调,提升效能。市司法局要及时跟踪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妥善处理各方意见分歧。各地各有关部门对送审稿主要内容有不同意见,经过充分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市司法局和起草单位要列明各方意见及依据,按程序报请市政府研究解决。
2025年4月9日
黄山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计划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起草单位 |
报送审查时间 |
提请市政府 审议时间 |
1 |
《黄山市灾害性天气应对办法》 |
市政府规章 |
市气象局 |
2025年6月底 |
2025年8月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