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4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7日我局拟对安徽创融汽车零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官改车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2320151 2330692(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59-2320065
通讯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3号 邮 编:245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官改车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一期) |
安徽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安徽创融汽车零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安徽中禹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 一、本项目拟租赁黄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歙州路80号多弗生态未来港1号厂房建设(东经118度15分19.001秒,北纬29度48分3.499秒),项目租赁厂房面积40793平方米,总投资137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6万元,项目购置注塑机、搭建涂装线体、添置装配实验设备等,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公用、辅助、储运等设施,建设年产6万台官改车配套产品生产线,主要产品为汽车外饰件(前后保险杠、尾门、侧裙、脚踏、格栅、扰流板、后视镜壳体、发盖饰板、轮眉、备胎罩、安装支架等)和内饰件(仪表板、副仪表板、门板、风口、立柱盖板等)。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 ②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 ③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往往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和高强度等特点,施工单位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操作时间的方法加以缓解,并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 ④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工期,应尽快施工,避免造成长期影响; ⑤对于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噪声源,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以缓解其影响。 ⑥优化施工设备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 2、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设专门库房堆放,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②施工场地产生的多余土方应尽量用于填方,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在对弃土和废渣外运方面,采用密闭化运输车辆运输,杜绝施工废渣沿途抛洒; 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采用加盖专用车辆或配置防洒落装置; ③项目施工期应对进场道路适时洒水抑尘,以降低道路扬尘对环境敏感目标的污染。 ④施工工地要做到“六个百分之百”。 3、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管理,应注意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必须经沉淀后回用。 ②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入第二污水处理厂。 4、 施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必要的分类,以便回收可以二次利用的废弃物,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处置,避免任意堆弃影响土地利用及造成二次污染。 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采取定点收集的方式,施工场地内,设置一些分散的垃圾收集装置,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③固体废弃物的运输应采取分类、密封、覆盖、避免泄漏、遗漏,并按要求送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理。 ④施工中及时回收利用落地灰和其他施工材料,做到工完料尽,减少固体废弃物污染。 ⑤施工现场垃圾杂物要及时清理。 ⑥垃圾堆放点不得排放生活污水,不得倾倒建筑垃圾,禁止生活垃圾直接回填,以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规定的二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推荐值标准,苯、二甲苯、丙烯腈、氨、硫化氢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项目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两级蜂窝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涂装车间设置密闭,1#涂装线采用水帘喷漆,喷漆过程产生的经水帘湿式除漆雾+过滤棉+两级袋式过滤后,再和调漆、流平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进入“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涂装线采用干法喷漆,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经纸盒过滤+袋式过滤后,再和调漆、流平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进入“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热水锅炉和涂装线烘干房天然气燃烧机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热水锅炉和1#涂装线烘干房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汇总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2#涂装线烘干房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汇总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注塑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危废库封闭负压抽风,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2、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确保全厂雨污分流、应急导流管网系统的畅通。项目水帘喷漆废水经新建的20m3/d“气浮+预氧化池+预水解+UASB反应器+两级AO+MBR+NF+RO+消毒”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的洗涤用水标准,全部回用水帘喷漆补充用水。注塑机冷却排水、冷水机组排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等外排生产废水中pH、COD、氨氮、BOD5、SS、TP、TN、苯乙烯、丙烯睛、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总有机碳等污染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1中“直接排放”标准,外排生活污水中污染物达到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协议限值后,汇入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黄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消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规定建设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对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漆料包装桶、废清洗溶剂、漆渣、废过滤纸盒、废砂纸、含漆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过滤棉、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沸石、废含油抹布等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配套专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不得随意处置。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将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资料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将建设场地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生产车间油漆库、涂装车间、危废暂存间、水帘循环水池、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应急管网及污水管网等重点防渗。运营期正常状况下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的落实,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废水能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件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一旦出现事故隐患或地下水、土壤异常等环境危害事件,应立即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包括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在加强监控、建立前述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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