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市本级)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保障民生工程、重大项目等用地需求,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支持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土地市场运行状况,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指导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黄山篇章提供强有力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支持实体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重点保障我市“十四五”重点打造的汽车电子及装备制造、绿色环保新材料、绿色食品等传统产业;重点发展的数字产业、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方面用地。
2.统筹城区协调发展。按照城市发展需要,以需定供、应保尽保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优先安排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用地,及保障性住房、养老、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用地供应。
3.推进低碳绿色发展。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发展过程中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生态优先为导向实现更绿色、更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保障新安江环境综合治理、公园城市建设等用地的供应。
4.坚持节约集约发展。贯彻落实土地节约集约最严管理制度,规范和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先盘活使用批而未供和低效利用土地等存量资源,落实省以上开发区“标准地”供应要求,确保新增项目符合用地标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黄山市2025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约为2109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商业服务业用地。供应计划约为664.1亩,占计划总量的31.5%。
2.居住用地。供应计划约为433亩,占计划总量的20.5%。
(1)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约为433亩,占供应计划的100%。
(2)安置房用地。供应计划约为0公顷,占住宅用地计划的0%。
3.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约为735亩,占计划总量的34.9%。
4.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主要包括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等)。供应计划约为103.3亩,占计划总量的4.9%。
5.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计划约为173.4亩,占计划总量的8.2%。
具体供地结构详见下表:
黄山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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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亩 |
土地用途 |
供地计划 |
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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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服务业用地 |
664.1 |
3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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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住用地 |
小计 |
433 |
20.50% |
商品住房用地 |
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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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用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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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矿、仓储用地 |
735 |
3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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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
103.3 |
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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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通运输用地 |
173.4 |
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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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109 |
100.00% |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单位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排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地块征迁和收储任务,加强要素保障,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做好资金保障等工作,确保土地出让计划的顺利完成。
(二)做好推介招商。招商责任单位要通过不同方式与企业精准对接,密切联系,积极开展土地推介招商,吸引更多有实力、有影响力的企业参与竞拍,积极引进一批优质项目。
(三)加强调度督导。加强征迁收储地块的土地征收报批、林地报批、房屋拆迁、围挡建设、场地清表等工作,按照计划排定的时间节点及时督导各项工作进展,保障净地出让。在年度中期,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出让地块进行适时调整,确保完成全年土地出让收入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