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梅林分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黄市监处罚〔2024〕102号 |
黄山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梅林分公司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黄山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梅林分公司 |
91341000MA8LM4L213 |
胡逞伟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经营的evian®矿泉水16瓶; 2、没收违法所得38.40元; 3、罚款5000.00元。 罚没款合计5038.40元。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或到本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缴款书》,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16日 |
已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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