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57/202502-00030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信息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5-02-13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2-1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市监处罚〔2024〕124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经济开发区文明冷冻批发部经营掺假掺杂、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作者: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5-02-13 15:56 信息来源: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者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黄市监处罚〔2024〕124号

 

黄山经济开发区文明冷冻批发部经营掺假掺杂、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

黄山经济开发区文明冷冻批发部

91341000MA2NH5UC7W

朱文明

经营掺假掺杂、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掺假掺杂的肉24.95kg;

2.没收违法所得33099.2元;

3.罚款205170.6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贰佰陆拾玖元捌角(238269.8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或到本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缴款书》,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款。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13日

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