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经济开发区文明冷冻批发部经营掺假掺杂、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者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黄市监处罚〔2024〕124号 |
黄山经济开发区文明冷冻批发部经营掺假掺杂、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
黄山经济开发区文明冷冻批发部 |
91341000MA2NH5UC7W |
朱文明 |
经营掺假掺杂、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掺假掺杂的肉24.95kg; 2.没收违法所得33099.2元; 3.罚款205170.6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贰佰陆拾玖元捌角(238269.8元),上缴国库。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或到本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缴款书》,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款。 |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13日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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