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山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4年全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依据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省统计局指导下,由市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市情市力调查。这次调查以2024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共调查登记人口4.2万余人。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200余名调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顺利完成了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根据本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31.7万人,比2023年的131.6万人,增加0.1万人,增长0.08%。
二、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80.5万人,占总人口的61.1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1.2万人,占总人口的38.89%。同2023年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0.88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66.8万人,占总人口的50.74%;女性为64.9万人,占总人口的49.26%。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98,与2023年103.15相比下降0.17。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6.7万人,占总人口的12.69%;15—64岁人口为89.5万人,占总人口的67.97%,其中15—59岁人口为79.1万人,占总人口的60.05%;60岁及以上人口为35.9万人,占总人口的27.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5.5万人,占总人口的19.34%。同2023年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下降0.2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05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51年,与2023年相比上升0.17年。全市总人口文盲率为3.68%,比2023年下降0.15个百分点。
六、人口自然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出生率5.19‰,死亡率9.20‰,自然增长率-4.01‰。
附:2024年各区县常住人口
2024年各区县常住人口
区 县 |
常住人口(万人) |
屯溪区 |
30.5 |
黄山区 |
14.5 |
徽州区 |
9.9 |
歙 县 |
34.9 |
休宁县 |
20.4 |
黟 县 |
7.4 |
祁门县 |
14.1 |
注释说明:
①调查对象:指被抽中的调查小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部人口,包括2024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调查小区的人口;户口在本户,2024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口。
②常住人口: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