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57/202501-00041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信息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5-01-10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1-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市监妆罚〔2024〕5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高新区三草两木化妆品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作者: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5-01-10 09:01 信息来源: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黄市监罚〔2024〕5

 

 

 

黄山高新区三草两木化妆品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黄山高新区三草两木化妆品店

92341000MA8QM56G86

陈妹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的规定,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版)规定的处罚标准,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下列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限期使用期限的唇膏4支、唇釉1支;

2.罚款5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没款,或到本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缴款书》,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8

已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