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经济开发区方方美容养生会所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黄市监妆罚〔2024〕7号 |
黄山经济开发区方方美容养生会所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黄山经济开发区方方美容养生会所 |
92341000MA2TDT6R63 |
吴芳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涉案物品“舒净调理套”3盒(“舒净调理霜”36支、“舒净植萃油”22支、“舒净调理植萃油”16支)和“胸部舒润调理套”1盒(“舒润调理油”5支、“舒润活力植萃油”6支、“舒润调理液”12支); 2.处罚款10000.00元。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或到本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缴款书》,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 |
已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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