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四个清单”规范执法行为 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建立“四个清单”,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和治理效能,不断创优法治营商环境。近年来,在全省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问卷中,黄山市法治环境评价持续位居全省前列;黄山市市场监管局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连续两年获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
一是建立涉企检查清单,推动市场监管“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制定《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季度涉企检查清单》、《全市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对全市77个业态经营主体检查事项优化整合,统一检查表单,规范检查内容和方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针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依托网络监管、监测等系统平台进行时时监管。2024年1至9月份,全市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抽查任务791个,检查企业3013户,部门联合抽查率达97.98%,问题发现率为30.5%。
二是建立免罚轻罚清单,推动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将贯彻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了《黄山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清单》,通过对违法类型、适用条件、免罚情形的规制,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性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宽容的制度环境,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逐步完善。坚持宽严相济,坚决依法打击具有主观故意违法、情节严重、产生重大危害后果的行为。2024年黄山市市场监管系统前三季度共办理免罚案322件,免罚金额804.5万元,处理重大违法案件2起。
三是建立法制审核清单,推动执法办案既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针对行政执法中易引发社会矛盾、舆论影响的执法决定和本区域易发违法行为,制定了《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和《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处罚标准清单》,明确法制审核的项目名称、类型、审核范围以及审核内容,根据涉案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货值金额区分不同的罚款标准,强化源头审核,考量违法情节,及时纠偏纠差,确保执法办案行为规范、程序到位,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健康发展。2024年以来,共审核重大执法决定32件,提出15条纠正意见。
四是建立服务帮扶清单,推动监管执法由事中事后向事前服务延伸。坚持党建引领,把党建工作与执法工作相融合,打造“党建+服务型执法”支部品牌。制订党员执法服务帮扶清单,支部每名党员干部结合自身特长,开展为企服务“四个一”活动,即上门提供一次指导、进行一场宣讲、解决一个问题、实现一次提升。同时,制发《黄山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罗列不同业态经营主体主要行政合规事项,指导经营主体解决“什么是违法、违了什么法、怎么不违法”的问题,将风险防范关口前移。目前已开展16期执法帮扶服务活动,为500余家企业开展了合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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