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501-00061 信息分类: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1-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指南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1-06 10:49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前言

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抓好政策落实落地,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千方百计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梦想。我们聚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梳理和编写了《黄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册》,帮助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知晓政策、享受政策,更好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1.企业吸纳有激励

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中小微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阵地。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中小微企业前1年内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部分贴息。

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介绍引进在我市首次就业、且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市外高校、职业院校毕业2年内毕业生,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引才奖励,对当年引进符合条件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20000元奖励。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在职称评定、项目申请、荣誉申报时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2.基层就业天地广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是其施展才华、成长成才的重要渠道,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助力。

高校毕业生可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可享受考研加分、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政策。

3.自主创业有帮扶

高校毕业生富有想象力和激情,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创业黄山行动,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营造了良好环境。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可得到资金支持,可申请获得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部分贴息,合伙创业的还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申请获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可在公共创业服务机构享受创业服务,获得咨询辅导、政策落实等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还会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有优秀创业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中国黄山“迎客松”杯创意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落地运营还能享受一揽子扶持政策。

4.能力提升有培训

职业培训是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的重要途径。

高校毕业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岗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提升技术技能。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就业技能培训合格后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免除评价费用。

5.实践锻炼有见习

就业见习是帮助青年人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

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可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进行岗位实践锻炼,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吸纳见习的单位,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6.来黄就业有补贴

对在我市首次就业,且与我市规模以上民营重点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8个月的市外高校、职业院校毕业5年内的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由财政统筹资金分别给予学生本人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市外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

对与我市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对新到我市新兴产业企业工作的毕业生,经迎客松英才计划认定后,其本人及配偶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补贴(首年度补贴30%,剩余年度按30%、40%补贴到位),本科、大专毕业生分别补贴6万元、3万元。

对新到我市新兴产业企业工作的毕业生,经迎客松英才计划认定后,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住商品房且在我市租房的,上述人才可分别按月领取600元、3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且最长不超过3年。如选择先租房后购房的,支付购房补贴时扣除已领取的租房补贴。

7.就业服务广覆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可以前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提出就业需求,获得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就业服务,咨询和申办就业补贴政策。

困难毕业生可在毕业学年申请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还可获得就业援助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全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还会举办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百日千万网络招聘、金秋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有求职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关注参与,获取招聘岗位信息。

高校毕业生可以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huangshan.gov.cn/)以及安徽政务服务网黄山站(https://hs.ahzwfw.gov.cn/)查询政策服务信息和办事指南,或拨打0559-2317024电话咨询。查询招聘信息,可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黄山分站(https://hs.ahggzp.gov.cn)。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APP扫描二维码(附后)登录求职登记小程序,获取公共就业服务帮助。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黄山站(https://hs.ahzwfw.gov.cn/)、皖事通APP、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平台(http://ygjy.ah.gov.cn/),在线办理失业登记。

8.就业手续及时办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需要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跟进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手续,并记得查询档案转递去向。

如果转换工作,需要及时做好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避免断保。

如果离校时没有落实工作,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原户籍地,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高校毕业生档案不能个人保管、自带转递,需要由高校按规定寄往工作单位,或寄往就业地、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9.求职陷阱需防范

高校毕业生求职中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虚假招聘、乱收费、扣证件、培训贷等求职陷阱。

求职时,可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诚信规范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求职。

找到意向工作信息后,要和有一定社会阅历的亲友沟通情况,冷静听取他们的意见或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接到招聘邀约后,及时上网核实相关信息,特别是要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该用人单位注册或者备案情况,若查不到相关信息就说明该单位可能不存在。

如遇到求职陷阱的情况,请立即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如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请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

黄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鼓励企业(单位)吸纳就业政策

一、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对招用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申领流程: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在线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毕业证书复印件、社保医保缴纳明细等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参保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0559-2353805

二、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按照见习人员人均200元、100元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指导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补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不低2000元的生活补助)。

申领流程:就业见习补贴按照季度申报,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见习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报表》、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银行流水等材料,同步在“安徽省阳光网上就业服务平台”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0559-2320356

三、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补助对象: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为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项目所在地社区(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提出申请,社区(乡镇)受理后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贷款人也可直接到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是创业担保贷款承办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后报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承办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查、审批及贷款发放。

受理机构: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0559-2355313

四、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培训后合格的给予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培训合格人数和800元/人标准

申领流程:企业在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开班,由企业向参保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批。根据培训合格人数申请培训补贴。

受理机构:企业参保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咨询电话:0559-2355315

五、一次性扩岗位补助政策

补贴对象: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补贴标准:每招用1人按1000元标准发放。

申领流程:采取经办机构主动服务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模式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主动服务: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经办机构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发送信息并经企业确认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经办机构通过公共服务系统、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企业发送是否接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确认信息。

(二)自行申请:企业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服务窗口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也可通过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hrss.ah.gov.cn/ggfwwt/)“一次性扩岗补助”模块申请。

受理机构: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咨询电话:0559-2320308

黄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政策

一、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培训后取得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申领流程:按照“先缴后补、直补个人”方式,直接将培训补贴发放至参训人员社保卡账户,或由承训机构组织劳动者凭职业培训券参训的,由承训机构凭券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

受理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咨询电话:0559-2355315

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申领流程: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参保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0559-2320356

三、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贴标准:1500元/人。

申领流程:网上自愿申请-集中发放校验审核(系统审核校验、人工校验审核)-集中发放公示-集中发放资金拨付-常态化发放。

受理机构:学校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0559-2353387

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可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项目所在地社区(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提出申请,社区(乡镇)受理后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贷款人也可直接到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是创业担保贷款承办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后报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承办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查、审批及贷款发放。

受理机构: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0559-2310982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5000元。

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办理或者网上申请办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后报人社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发放。

受理机构: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0559-2310982

六、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到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3000元。

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在线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毕业证书复印件。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参保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0559-2353805

七、市外招引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在我市首次就业,且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8个月的市外高校、职业院校毕业5年内的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

补贴标准:分别给予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10000元、5000元、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

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申请表(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黄山站http://hs.ahggzp.gov.cn/下载)等材料至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企业纳税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0559-235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