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412-00115 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4-12-31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2-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作者:市政务公开办 发布时间:2024-12-31 15:44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自2016年后服务业占GDP比重均超50%,支撑经济发展作用明显。但由于服务业涵盖行业众多,不同行业分属不同主管部门,各自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难以高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2〕52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市级产业扶持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3〕25号)等规定,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服务业扶持资金的统筹整合工作,牵头制定《黄山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服务业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更好地集中有限财力支持服务业产业发展。总体考虑是抓住项目端、落脚消费端,一手紧扣大项目小项目并进,一手紧扣服务消费,通过服务业资金带动,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形成上规模、有层级的市场主体。

三、研判及起草过程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局、市体育局等部门着手研究起草《若干措施》,经多轮研究讨论后,于2024年9月10日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4年9月5日-10月14日市发展改革委书面征求市财政局等市直单位意见,召开部门、企业和专家代表座谈会共2次,收到反馈意见41条,采纳34条。

2024年9月17日-10月18日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0条,采纳0条。

2024年11月18日形成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024年12月13日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性审查。

2024年12月16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2024年12月19日经第六十七次市政府常务审议通过。

2024年12月31日经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四、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通过重点培育民宿、康养、会展、创意、体育等高端服务业领军企业,鼓励引导“个转企”“小升归”,支持首发经济发展;提质发展多式联运以及物流专线等现代物流,支持省级服务业集聚创新区,省级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基地等品牌建设,加大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和企业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举办体育赛事、演艺活动、办会办展等活动,挖掘、刺激和释放文体旅商展领域消费潜力;组合使用贷款贴息、金融担保等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重点服务业项目,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支持外贸企业、外贸新业态、跨境电商等发展,加大金融支持稳定外贸发展力度,持续深化对外贸易合作等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序号

政策条款

兑现条件

奖励标准

实现方式

主管单位及联系方式

1

支持民宿产业发展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后,对搭建平台的民宿管理企业,赋能全市一定数量的民宿经营主体,形成“平台+公司”运营模式,实现我市民宿产业集聚发展的,予以资金奖励。

经评审后,根据集聚情况分三年给予不高于200万元奖励。

竞争评审

市文化和旅游局
0559-2510675

2

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后,引进或组建大健康产业企业,通过整合全市资源形成大健康产品供给体系,并赋能一定数量的大健康企业,形成“平台+公司”运营模式,予以资金奖励。

经评审后,根据资源整合情况分三年给予不高于200万元奖励。

竞争评审

市卫生健康委
0559-2356703

 3

支持创意产业发展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后,对引进或组建创意经济运营平台并成立运营管理企业,整合归集全市创意经济资源,形成“平台+公司”运营模式,予以资金奖励。

经评审后,根据资源整合情况分三年给予不高于200万元奖励。

竞争评审

市文化和旅游局
0559-2536840

4

支持会展产业发展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后,引进或组建龙头会展企业,通过整合上下游资源,形成“平台+公司”运营模式,予以资金奖励。

经评审后,根据组展情况及上下游资源整合情况分三年给予不高于200万元奖励。

竞争评审

市商务局
0559-2512463

5

支持体育产业发展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后,对引进或组建龙头体育赛事企业,常态化举办成规模、有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形成“平台+公司”运营模式,予以资金奖励。

经评审后,根据赛事举办情况分三年给予不高于200万元奖励。

竞争评审

市体育局
0559-2532652

6

支持商贸业统一运营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后,对商业街区、市场、门店统一归集运营,形成一定规模的,予以资金奖励。

经评审后,一次性给予不高于20万元奖励。

竞争评审

市商务局
0559-2512463

7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对本市新入驻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商贸企业,综合其营业收入、信用等情况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本市年营业收入、增速、信用等综合评价良好的存量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商贸企业,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

分档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励。

免申即享

市发展改革委
0559-2350355
市商务局
0559-2512463

对本市新入驻的体育服务业、体育科技型企业,成立当年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

分档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励。

竞争评审

市体育局
0559-2532652

8

支持首发经济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后,对当年新开业的中国首店、安徽首店、黄山首店,综合其品牌影响力、投资、营业收入、信用等情况,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

经评审后,分档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竞争评审

市商务局
0559-2512463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后,对国际国内知名商业品牌在黄开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首发、首秀、首演、首展活动,予以资金奖励。

经评审后,按照不超过活动费用的10%给予投资主体奖励,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竞争评审

市商务局
0559-2512463

市文化和旅游局

0559-2536840

9

支持体育赛事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对总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活动,按照不超过总投资的10%给予承办单位奖励。

经评审后,按照不超过总投资的10%给予承办单位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竞争评审

市体育局
0559-2532652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对社会力量承办总投资100万元以上、单届赛事规模超1000人且省外参赛规模占比达50%的体育赛事活动,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10%给予承办单位奖励。

经评审后,按照不超过总投资的10%给予承办单位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竞争评审

市体育局
0559-2532652

10

支持办会办展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在我市举办承办的商业性会展会奖活动,综合其活动规模、影响力等情况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

经评审后,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竞争评审

市商务局
0559-2512463

11

支持演艺活动

经主管单位审核认定,引进举办人数超过1万人的大型音乐节等活动,予以资金奖励。

经审核认定后,每场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即申即享

市文化和旅游局
0559-2510305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后,引进或改编的大型室内外演艺、演出项目,全年超过100场的,予以资金奖励。

经评审后,全年超过100场的,超过场次每场奖励2000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竞争评审

市文化和旅游局
0559-2510305

12

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对开展出口信用险非基本风险统保业务的企业缴纳的出口信用保险给予补贴,对贡献突出的外贸企业给予支持。

由主管单位另行明确。

竞争评审

市商务局
0559-2533962

经主管单位审核认定,对上年度进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的依托出口信用险保单增信发放的融资业务,给予贷款贴息。对出口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的依托“出口退税账户”增信发放的融资业务,给予贷款贴息。

经审核认定后,给予最高10万元的贷款贴息。

竞争评审

市商务局
0559-2533962

经主管单位审核认定,对上年度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及零部件达500万美元及以上,且未纳入国家进口贴息支持范围,予以资金补助。

经审核认定后,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竞争评审

市商务局
0559-2533962

13

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对纳入海关统计贡献突出的跨境电商企业,予以资金补助。

经评审后,给予最高3万元支持。

竞争评审

市商务局
0559-2533962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对投资建设海外仓、境外营销网点等办理境外投资备案,且货物出口海外仓或境外营销中心的贡献突出企业,予以资金补助。

经评审后,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

竞争评审

市商务局
0559-2533962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对租赁公共海外仓且出口海外仓贡献突出的企业,予以资金补助。

经评审后,给予最高3万元租赁费奖励。

竞争评审

市商务局
0559-2533962

14

支持外贸公共平台建设和提供公共服务

对新认定的市级进出口综合服务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

免申即享

市商务局
0559-2533962

经主管单位审核认定,对年培育新增跨境电商实绩企业10家及以上,年度出口额达5000万元的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园区运营主体资金支持。

经审核认定后,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

即申即享

市商务局
0559-2533962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后,对培育跨境电商新业态以及相关平台建设等给予资金支持。

经评审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持。

竞争评审

市商务局
0559-2533962

15

支持服务业集聚发展

新认定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创新区,给予资金奖励。

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免申即享

市发展改革委
0559-2355361

16

支持供应链创新应用

经主管单位审核认定,对新获批的等级物流企业分档给予奖励。

经审核认定后,分档给予1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分档给予奖励。

免申即享

市发展改革委
0559-2355361

对新认定的省级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给予资金奖励。

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免申即享

市发展改革委
0559-2355361

对当年度启用的省、市级应急物资中转站,给予资金奖励。

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免申即享

市发展改革委
0559-2355361

对新获评的省级供应链服务示范平台,按照平台上年度实际服务费的1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按照平台上年度实际服务费的1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免申即享

市发展改革委
0559-2355361

17

支持体育试点示范建设

对新认定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新命名的体育运动项目基地、营地、训练中心,给予资金奖励。

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免申即享

市体育局
0559-2532652

对新认定的全国汽车自驾运动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营地,给予资金奖励。

分档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免申即享

市体育局
0559-2532652

18

支持品牌建设

对新获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及提名奖的,给予资金奖励。

分档给予30万元-100万元奖励。

免申即享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9-2521377

对荣获省质量强县(区)的,给予资金奖励。

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免申即享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9-2521377

对新认定皖美品牌,给予资金奖励。

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免申即享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9-2521377

对入选全国、省质量品牌提升集聚区,给予资金奖励。

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

免申即享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9-2521377

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皖美消费新场景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

免申即享

市发展改革委
0559-2551785

经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对国际知名连锁酒店在我市新建酒店或为现有酒店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的,给予资金奖励。

经审核认定后,按照年营业收入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即申即享

市发展改革委
0559-2350355

对首次获得国家甲级、乙级旅游民宿,给予资金奖励。

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免申即享

市文化和旅游局
0559-2510675

19

支持食品安全工作

对获“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证书的相关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一次性奖励2万元。

免申即享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9-2521377

对获得“食安安徽”品牌评价证书的食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园区、食品安全街区、食品安全小镇,给予资金奖励。

一次性奖励创建主体5万元。

免申即享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9-2521377

经主管单位审核认定,对获“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认证”的餐饮服务单位,给予资金奖励。

经审核认定后,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

即申即享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9-2521377

20

支持多式联运发展

经主管单位审核认定,对从事境外中欧中亚班列集装箱运输业务的,且当年发送集装箱标箱超过200箱的,给予资金奖励。

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运费的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即申即享

市发展改革委
0559-2355361

经主管单位审核认定,对通过多式联运当年发送外贸集装箱超过2000标箱的,给予资金奖励。

经审核认定后,按500元/标箱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即申即享

市发展改革委
0559-2355361

经主管单位审核认定,对新开通多式联运直发国际或国内示范线路的,给予资金奖励。

经审核认定后,每条路线奖励10万元。

即申即享

市发展改革委
0559-2355361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支持物流企业开设与我市主导产业紧密相关的物流专线,给予资金奖励。

经评审后,根据专线运营情况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竞争评审

市发展改革委
0559-2355361

21

支持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不包括土地价款和房地产投资部分),给予资金奖励。

经评审后,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竞争评审

市发展改革委

0559-2350355

对我市首次入选“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企联发布)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经评审后,给予市场主体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竞争评审

市发展改革委

0559-2350355

22

支持徽菜产业发展

支持“世界美食之都”建设以及引进海内外知名美食品牌。

由主管单位另行明确。

竞争评审

市商务局
0559-2512463

经主管单位审核认定,对新增投资2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予以贷款贴息。

经审核认定后,按照不超过年度银行贷款利率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贴息。

竞争评审

市商务局
0559-2512463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对徽菜食材销售企业年零售额3000万元以上且增速位居全市前列的,予以贷款贴息。

经评审后,按照不超过年度银行贷款利率的50%给予最高20万元贴息。

竞争评审

市商务局
0559-2512463

23

支持电商高质量发展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对促进一二三产联动发展的电商企业和示范性项目给予奖励。

由主管单位另行明确。

竞争评审

市商务局
0559-2512463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对网络销售额同比实现增长且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给与贷款贴息。

经评审后,给予实际贷款利率50%最高10万元的贷款贴息。

竞争评审

市商务局
0559-2512463

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并购、基金返投等方式招引网络销售额达一定规模的电商企业,对其给予贷款贴息。

经评审后,给予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竞争评审

市商务局
0559-2512463

支持依托电商平台和机构开展产销对接、直播带货等活动。对网络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电商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开展电商培训、实施电商数据监测和数字游民发展等。

由主管单位另行明确。

竞争评审

市商务局
0559-2512463

24

支持国际市场开拓

对市商务局统一组织的境内外展和经贸对接活动,给予展位、国际机票和人员等费用最高不超过70%的支持。对上年度进出口65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和开展国际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给予支持。

由主管单位另行明确。

竞争评审

市商务局
0559-2533962

对当年新获AEO认证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给予最高3万元一次性奖励。

即申即享

市商务局
0559-2533962

25

支持“惠民菜篮子”建设

对平价销售粮油、肉蛋、蔬菜的中心城区定点门店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给予资金奖励。

分档奖励4万元-6万元。

免申即享

市发展改革委
0559-2599990

26

支持项目建设贷款

由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确定支持服务业项目清单。

经评审后根据项目年度实际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万元)及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每年1月1年期LPR为准)的20%予以贴息,原则上单个项目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竞争评审

市发展改革委
0559-2350355

27

支持项目融资担保

由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确定支持服务业项目清单。

经评审后对于融资担保公司给予融资担保、融资增信的项目,对贷款企业按照贷款额和实际担保期限给予年化1%的贷款担保费用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竞争评审

市发展改革委
0559-2350355

六、创新举措

(一)丰富资金支持方式。运用市场思维、市场手段,组合使用贷款贴息、金融担保等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撬动社会资本,更加有力有效扶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注重集聚发展。支持民宿、会展、创意、康养旅居、景区街区等服务业平台载体建设,提升平台集聚水平,加快培育龙头企业。

(三)突出增量优先。聚焦规上企业培育,对优质企业和项目给予支持,提高产业扶持政策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对增量企业和项目的有效激励。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部署、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加强会商沟通、协同配合,确保若干措施落地实施

(二)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照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扶持政策进行动态调整保障政策实施效果

(三)加强管理。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督查,跟踪项目进展和抽查审计,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保障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四)监督检查。发现同一项目、同一内容多头、重复申报的,取消当年该企业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在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的同时,将其违规信息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畴,保障政策实施公平公正

八、下步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措施》,依据配套实施细则,组织开展黄山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持续做好政策的动态调整和迭代更新,扎实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要平台建设,力争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

九、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服务业局

联系方式:0559-2350355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