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评估报告】屯溪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市级初核反馈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和《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0〕16号)要求,2024年12月10日至11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织专家组对屯溪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评估。
一、市级初核情况
市级初核组坚持“重在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的评估原则,严格按照实地核查相关程序,逐项核查了申报材料,查阅了屯溪区57所幼儿园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随机抽查幼儿园54所,现场查阅相关材料,随机访谈教职工和幼儿家长。
二、指标达标情况
(一)普及普惠程度指标达标情况
经核查,屯溪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123.4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3.8%,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1.28%,基本达到标准。
(二)发展规划情况
经核查,屯溪区编制了《屯溪区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和《屯溪区“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每个乡镇均至少建有1所公办幼儿园。屯溪区能够严格落实小区配建幼儿园要求,将新建小区配套园举办成公办园,基本达到标准。
(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经核查,屯溪区党建、投入、收费、监管、风险防控等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完备。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奖补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达到省定标准,基本达到标准。
(四)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经核查,屯溪区在园幼儿 9297名,教职工1309人,保教人员830人,专任教师607人,教职工与幼儿比为1:7,专任教师与幼儿比为1:12。屯溪区能够按时发放教职工工资,基本达到标准。
(五)园舍合格情况
经核查,屯溪区公办幼儿园玩教具和图书配备较为充足,2017年以来,新建和改扩建6所幼儿园基本达到安徽省规定要求。2017年前建成的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基本达到安徽省规定要求,2017年后建成的幼儿园基本达到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2024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共有班级357个,其中班额达标班级数254个,占比达71%,部分达到标准。
(六)科学保教情况
经核查,屯溪区基本能够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文件规定。屯溪示范幼儿园学前教育集团、黄山市示范幼儿园教育集团依托党建品牌,扎实开展教研活动;持续开展公办园和民办园结对帮扶活动,基本达到标准。
三、工作做法与成效
(一)党委政府重视创建工作。印发《屯溪区安心托幼行动方案》《屯溪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成立屯溪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屯溪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推进举措。
(二)科学规划发展方案。制定2024年至2026年公办幼儿园占比提升计划,分年度确定公办园建设项目。新建率水幼儿园、新城实验学校附属齐云府幼儿园、新城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新增公办学位990个。2024年启动百鸟亭幼儿园、帅鑫片区安置区幼儿园建设项目,2025年投入使用,可提供公办学位450个。通过回收(租赁)民办幼儿园的方式,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将2个民办园举办成黄山市示范幼儿园戴震路分园和黄山市示范幼儿园瑶里分园,提供公办学位330个。
(三)发挥集团化办园优势。全市首个跨区域学前教育集团浯村幼儿园投入使用。2023年秋季学期至今,已拨付生均公用经费3.18万元,赠送相关设施设备。先后成立屯溪示范幼儿园教育集团、黄山市示范幼儿园教育集团,通过选派骨干教师外出学习、集团内教研活动、课题、以赛促研等形式,促进集团内教师专业成长。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建工作待加强。部分幼儿园党建活动内容丰富性不够,与科学保教融合不够,党建引领需进一步加强。
(二)办学条件待改善。部分幼儿园存在大班额现象,户外环境打造总体特色不足。
(三)师资队伍建设待强化。部分民办幼儿园专任教师持证率偏低,部分幼儿教师资格证未定期注册。
(四)保教质量待提升。部分民办幼儿园户外、区域游戏材料不足,自制玩教具不足,低结构玩具少,游戏自主性不强。
建议:1.进一步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力度。根据幼儿园发展需要和党员分布情况,强化幼儿园党支部建设。
2.进一步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持续增加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完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
3.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水平。要将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等开展多形式、多方面、深层次的培训活动。
4.进一步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规定要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提供丰富材料,促进幼儿在活动中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