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评估报告】休宁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市级初核反馈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和《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0〕16号)要求,2024年12月19日至20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织专家组对休宁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评估。
一、市级核查情况
市级初核组坚持“重在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的评估原则,严格按照实地核查相关程序,逐项核查了申报材料,查阅了休宁县43所幼儿园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随机抽查幼儿园37所,现场查阅相关材料,随机访谈教职工和幼儿家长55名。
二、指标达标情况
(一)普及普惠程度指标达标情况
经核查,休宁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3.51%,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0.6%,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65.58%,基本达到标准。
(二)发展规划情况
印发并实施《休宁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快城乡幼儿园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和人口出生率变化,出台《休宁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及对全县学前教育布局作了调整优化,统筹安排、合理布点、分步实施,“十四五”以来,新建8所幼儿园、改扩建1所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园,基本达到标准。
(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经核查,休宁县党建、投入、收费、监管、风险防控等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完备。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和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制度,所需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基本达到标准。
(四)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经核查,休宁县在园幼儿4248名,教职工538人,保育员158人,专任教师311人,教职工与幼儿比为1:7.9,保教人员与幼儿比为1:6.1,部分达到标准。
(五)园舍合格情况
经核查,2017年以来,休宁县新建和改扩建的9所幼儿园全部达标,全县公办园办园条件得到根本改善。2024年分别投入229万专项资金用于幼儿图书、玩教具采购,目前图书配备较为充足。2017年前建成的幼儿园生均建筑面积、户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幼儿活动场地生均面积暂未达标, 2024年秋季学期全县幼儿园共有班级289个,其中班额达标班级数221个,占比76%。部分达到标准。
(六)科学保教情况
经核查,休宁县基本能够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文件规定,基本达到标准。
(七)社会认可度调查情况
本次通过发放问卷了解本地社会认可情况,共发放问卷86份,其中随机问卷家长34人、教师园长21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31人。从问卷情况上看,本地总体满意度达到85%以上,基本达到标准。
三、工作做法与成效
(一)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列为重要民生实事,成立《休宁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和《休宁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休宁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推进举措。
(二)优化基础加大投入。休宁县依据全县出生人口变化情况及城镇化发展趋势,制定出台《休宁县 “十四五”教育规划(2021-2025)》,先后投入4721万元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9所,新增学位680个。2022年,按照安心托幼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成立11所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相继建设并使用休宁县中心幼儿园城南幼儿园和城东幼儿园,两所新建设幼儿园占地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新增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640个。
(三)强化队伍补足短板。近三年来,休宁县共新招教师33人,为幼儿教育补充了新生力量。强化幼儿园各类人员培训,将民办园纳入幼儿教师免费培训体系,开展国培、省培、国培分享、园长培训、幼师培训、保育员培训和“青蓝结对”等活动30余次,参与850余人次,全面提升保教人员实践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扎实落实民生工程。2022年开始,休宁县依照省、市、县民生实事要求开展了安心托幼行动,在全市率先开展农忙托管服务和暑期托管服务,提升学前教育服务能力,助力乡村振兴,满足农忙时节和双职工家庭家长对学前教育的特殊需求,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延时服务根据家长需求设置多个放学时间点,满足不同家庭家长对放学时间的不同需求。幼儿园根据幼儿的个性特征开展艺术领域、户外健康运动等特色延时服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教师队伍建设不足。部分园长、教师培训不到位,教师定期注册制度未落实。
(二)办园水平条件不达标。部分幼儿园存在大班额现象,部分幼儿园生均建筑面积、生均室外游戏场地面积、生均活动用房建筑面积、绿化面积等未达相关规定。
(三)科学保教质量有差距。混龄班年龄段学习目标、活动安排、环境创设未科学合理安排,未体现混龄特色。
建议: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加强调度,建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切实落实优先保障。持续增加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完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
3.切实改善办园条件。坚持一园一策,依照《幼儿园建设标准》,逐项核查,查缺补漏,制定整改计划,确保每一所幼儿园园舍条件、户外活动场地、玩教具和图书配备符合国家和我省的配备要求。
4.切实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积极组织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责任督学、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参加相关业务培训,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等开展多形式、多方面、深层次的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