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四季度灾后救助情况
序号 |
内容 |
情况说明 |
1 |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
6月19日以来我市持续遭遇强降雨侵袭,特别是20日、23日、28日轮番遭遇特大暴雨,全市105个乡镇全部受灾。本次洪涝灾害全市受灾总人口666824人,倒塌住房162户446间,严重损坏住房497户721间,一般损坏住房7903户10676间。农作物受灾面积40437.50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1660.11万元,其中住房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17517.88万元;农林牧渔业损失151838.68万元;工矿商贸业损失60390.30万元;基础设施损失320791.27万元;公共服务损失40984.50万元;其他损失10137.48万元。 |
2 |
自然灾害救助的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
受灾群众;申请表;“户报、村评、乡审、县定”;按规定期限发放。 |
3 |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
省级救灾资金616万元,中央2.33亿元(包含2024-2025冬春救助资金)。 |
4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 |
各乡镇、村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各区县自主制定救助标准。 |
5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 |
截至12月31日,我市倒损房屋重建和修缮工作基本完成。 |
6 |
款物使用情况 |
1.6万余件省级救灾物资已下达各区县;中央救灾资金2.33万元和省级救灾资金616万元已下达各区县(包含2024-2025冬春救助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