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14/202412-00029 信息分类: 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结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4-12-13
发布机构: 黄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12-13
生效日期: 2024-12-13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民罚字〔2024〕第2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徽煌教育培训中心行政处罚决定书(民罚字〔2024〕第2号)

作者:黄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13 09:01 信息来源:黄山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当事人:黄山市徽煌教育培训中心。

住所(地址):屯溪区前园南路39号。

联系方式:1395599844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胡剑职务:法定代表人。

经调查,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未接受2023年度检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3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黄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屯溪区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黄山市民政局

202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