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山市第四季度水龙头水质检测结果公示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黄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规定,于2024年第四季度完成了黄山市城区用户水龙头水质的检测工作。
现将水质检测结果公示如下:
第四季度共随机抽检了黄山市城区内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水样25份,监测点分别为:(1)出厂水(3份):黄山风景区云谷寺供水站、黄山区水厂、屯溪二水厂;(2)末梢水(16份):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徽州区徽州味道、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徽州二中、黄山区一中、黄山区甘棠中心小学、屯溪四中、百大名品中心、华山徽宴酒店、太平洋购物中心、香茗酒店、黄山学院、百鸟亭小学、黄山职业技术学院、解放军96601医院、新安印象;(3)二次供水(6份):黄山国际大酒店、宽网大厦、高尔夫大酒店、明珠酒店、华山徽宴酒店、新安印象。
监测指标为: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砷、镉、铬、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四氯化碳、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氯乙烯、三氯乙烯、苯、甲苯、苯乙烯、氯苯、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消毒剂指标等项目共47项。
水质判定标准:如一份水样中出现1项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的限值,即判定该份水样不合格。
水样综合评价:经检测,本批次检测的25份水样合格25份,监测指标综合合格率为100%。
具体检测结果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