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06/202401-00032 信息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1-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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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我市2023年直达资金工作总结

作者: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16 16:10 信息来源:黄山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2023年中央下达我市直达资金30.15亿元。其中,市本级8.3亿元,区县21.8亿元,全市分配进度99.8%。

全市中央直达资金累计支出28.6亿元,支出进度94.1%。分地区来看,市本级93.6%,区县平均进度95.1%;分资金来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96.4%,一般性转移支付85.8%,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保障民生100%,专项转移87.5%。

一、主要做法

直达资金监控范围包括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内容,重点监控支出规范性。为合理加快直达资金分配使用进度,确保直达资金支出的规范性,我市多措并举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黄山市财政局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直达资金各项工作,切实发挥直达资金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作用。

二是强化分配管理。本着保障财政平稳运行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直达资金。对于专项用途资金,按照上级财政的具体规定分配;对于财力性补助资金,结合我实际,重点用于保障基层“三保”。预算科在接收上级下达直达资金指标后,及时通知业务科室分配下达业务科室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分配落实的直达资金指标单独下达至各主管部门、单位。与中央直达资金对应安排的地方财政资金同步纳入直达范围。

三是规范支出管理直达资金必须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严禁将资金拨付到财政专户和单位代管资金账户。实现分类管理,对工资社保类资金,按照规定的补贴发放时间节点及时支付;对工程建设类资金,建设单位应提前谋划,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进度支付,确保直达资金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是提升监管效能各业务科室加强线上监控和线下核查,对发现的资金使用迟缓、挤占挪用等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迅速整改到位。根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整体推进全直达资金支付效率。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严格执行直达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管有关规定,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管理,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充分发挥直达资金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分配下达,对资金支付进度偏慢的项目,积极与资金主管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加快项目实施、验收、审计及资金申报审批流程,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补贴发放周期、实施工作需要等及时拨付资金,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规范直达资金管理。完善直达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直达资金监管机制,加强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过程管理,常态化开展县区和单位直达资金管理通报,督促县区提高直达资金支出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