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996/202411-00049 信息分类: 生态环境和脱贫攻坚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4-11-26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1-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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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生态环境】黄山市守护生态高颜值,推动发展高质量

作者:办公室邢文宁 发布时间:2024-11-26 15:43 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近年来,黄山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质量始终保持全国前列、全省首位。先后获评中国十大秀美之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入选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地区、2021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连续4年位居中国“绿都”综合评价前十,连续5年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达到96%以上。

一是强化污染防治攻坚。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建成全市大气精细化监管平台,实现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一体智能化监管。滚动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建设42座高标准水质自动监测站和1个水质数据智慧化监管平台,实现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全覆盖。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启动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在全省率先建成运营全域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95座,有力解决了农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充分发挥《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农药使用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作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用刚性制度守护绿水青山。环境空气质量连续6年排名全国前五、长三角前二、全省第一,地表水水质持续保持全国第一方阵、全省第一,新安江(黄山段)获评全国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二是深化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圆满完成三轮试点,推深做实“浙皖合作十件事”,设立流域生态保护巡回法庭、水上流动法庭和司法保护工作站,建立公益诉讼专项保护机制,建成覆盖100个乡镇的“生态美”超市469家,跨境断面水质连续12年优于考核要求,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获批建设。经验做法入选《习近平经济思想指导实践案例丛书》、中国改革十大案例、中组部“攻坚克难案例”、中央党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案例精选,“新安江模式”在全国27个流域(河段)、23个省级行政区推开,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大创新。

三是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管理。全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黟县、歙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歙县入选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管理,“黄山自然讲堂”作为中国唯一案例入选全球世界地质公园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十大范例,黄山风景区第二次入选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绿色名录、成功创建全国首个山岳型零碳景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开展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全市累计发现各类生物物种6031种,发现并记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129种,受威胁物种100种,安徽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182种。“九龙峰省级自然保护区共建共管”经验做法入选生态环境部优秀案例,黄山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GEF)项目获联合国粮农组织“满意”评级。

四是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累计关停淘汰污染企业220余家、整体搬迁110余家、拒绝污染项目190多个、优化升级项目510多个。推深做实排污权交易,建立市县两级排污权政府储备库,在全省率先开展水权、水排污权、林业碳汇线上交易,成功举办全省首个“零碳”会议。全国首单VEP收益权质押贷款—祁红茶产业链开发(一期)项目落户黄山。EOD项目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域全覆盖,望丰EOD、屯溪区EOD项目纳入首批生态环境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黄山区太平湖等5个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全市7个EOD项目总投资266.3亿元,争取金融支持70.8亿元。绿色金融“村落徽州”全省推广,并入选“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探索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为18家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超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