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徽州区岩寺镇临河村等11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徽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徽州区岩寺镇临河村等11个村庄规划的请示》(徽政〔2024〕23号)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徽州区岩寺镇临河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徽州区西溪南镇石桥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徽州区潜口镇潜口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徽州区潜口镇东山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徽州区呈坎镇汪村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徽州区呈坎镇容溪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徽州区呈坎镇杨干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徽州区洽舍乡洽舍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徽州区杨村乡杨村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徽州区富溪乡富溪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徽州区富溪乡呈阳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区要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和监督岩寺镇、西
溪南镇等相关乡镇认真组织实施《规划》, 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三、要坚持保护生态、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四、批准后的《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此复。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