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411-00232 信息分类: 生态环保督察
主题分类: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1-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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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安徽省转办第33批信访件(涉黄山市1件)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1-26 10:40 信息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山市协调联络组 阅读次数:

10月20日起,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截至11月26日9时,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向黄山市交办30批群众信访举报件93件,其中第33批次1件,涉及环境问题1个,为水环境问题,涉及区县1个,为徽州区。

上述信访件已全部转交相关责任单位办理。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日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同时向社会公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山市协调联络组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