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联合多部门制定出台加强和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近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消防救援支队印发《关于加强和提升农村养老服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作出安排部署。
《方案》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集体互助、家庭尽责,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供给,着力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方案》明确,到“十四五”末,全市农村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不断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进一步优化,互助养老持续推进,失能照护、医康养结合、助餐、探访关爱等重点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方案》要求,要推动农村基本养老服务发展,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水平,加强居家困难老年人帮扶,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要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分类明确农村敬老院功能,优化结构布局,推进社会化运营,鼓励农村敬老院向社会老年人提供服务,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要推进农村医养结合服务,深化居家社区医养服务,提升机构医养服务能力。要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培育互助养老服务组织,探索互助养老服务模式。要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人才支撑,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农村为老服务。要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指导和监管,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和质量提升,提升监管效能。
《方案》强调,要加强党对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和“千万工程”建设的内容,作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的指标任务,统筹谋划、重点推进。
《方案》还就营造农村养老助老良好氛围,强化工作督促指导等作出了具体部署。